發布:2017年6月1日
博朗思特股份有限公司
CEO:川合 健司
博朗思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將遵守有關保護個人權利和個人信息的法律法規,充分意識到保護所有收集的個人資料的責任。 此外,本公司建立了個人資料保護管理系統,以體現當下政策,不斷了解最新的計算機技術趨勢、社會需求的變化、商業環境的變化,並持續改進而努力。
本政策將傳達給所有工作人員並在進行傳播的同時,也發布在本公司網站、宣傳冊和其他媒體上,供任何人隨時獲取。
有關我們的個人信息保護政策的諮詢,請聯繫以下顧客服務中心:
博朗思特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資訊諮詢處:
130-0015 東京都墨田區橫網2-6-2
電子郵箱:privacy@brastel.co.jp(營業時間10:00-17:00*)
* 周末,節假日或新年和黃金周假期期間收到的咨詢將在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發布:2017年6月1日
最後更新:2024年9月26日
本公司承諾在獲取個人資料前以書面形式文件通知客戶。
您的聯繫信息僅存儲在您的設備上,絕不會對外泄露。只有在撥打電話時,聯絡電話號碼會被作為撥打的號碼傳輸到我們的服務器,用於完成通話連接和管理使用履歷。
類別 | 使用目的 |
---|---|
客戶的個人資料 | ・適當地提供通信服務 ・使用履歷的管理 ・回復客戶的詢問 |
在客戶支持時的客戶語音信息 | ・改善客戶服務的品質 |
業務合夥企業代表的信息 | ・妥善管理與業務合作夥伴的合同內容 ・審查訂單內容(通訊記錄等) |
受委托執行業務時,客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 ・妥善執行委托業務 |
公司名稱:博朗思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日本東京都墨田區橫網2-6-2
CEO:田辺 淳治,川合 健司(採用多重代表制)
綜合管理總監 :安芸 純(聯繫信息可在下面的「個人信息投訴和諮詢窗口」中找到)
類別 | 使用目的 |
---|---|
客戶的個人資料 | ・為執行並妥善管理合約內容 ・為客戶提供支持和服務 ・管理客戶使用履歷記錄 ・向客戶提供有關本公司所有服務的信息 ・處理客戶的詢問和問題 ・用於進行調查問卷、抽獎,活動和其他市場調查 ・提供本公司的國際匯款服務及相關業務執行 |
業務合夥企業的個人信息 | ・妥善管理與業務合作夥伴的合同內容 ・審查訂單內容(通訊記錄等) |
求職者的個人信息 | ・用於向對本公司感興趣並申請職位的申請者提供招聘和募集信息等 ・用於招募處理任務 ・為聯系招聘申請者及執行公司招聘管理 |
本公司員工的個人信息 | ・用於業務溝通、創建員工名錄、法律要求的法律程序(包括員工離職後)以及其他僱用管理目 的 ・用於人事招聘、確定工作調配地點、調動、決定派遣目地點 ・用於確定和支付報酬、稅務處理、社會保險手續以及提供福利待遇 ・為視訊和在線監控等安全管理措施 ・為本公司的宣傳活動等在公司PR宣傳資料中的促銷活動等 ・為了適當的健康管理(除法律規定外,否則不會取得、使用或提供員工的健康資訊,例如健康檢查結果) ・進行員工人事管理、業務管理、健康管理和安全管理 |
向我們公司諮詢過的客户的個人信息 | ・為了改善我們公司的服務質量等 ・準確了解詢問和聯繫內容,並進行處理 |
具體個人資料 | ・正確履行源泉徵收票和付款記錄的準備工作,並按照法律法規辦理健康保險、厚生年金保險和僱傭保險的申報事務 注意: 上述使用目的,包含記載有「為了妥善管理合同內容」的情況下,包括「合同簽訂前的使用」和「合同結束後的使用」 根據《使用號碼識別特定個人的行政程序法》的規定使用 |
個人信息投訴與諮詢服務台(末尾列出)
認證個人信息保護組織的名稱:
一般財團法人日本情報経済社會推進協會(JIPDEC)
投訴解決的申請處:
認證個人信息保護組織事務局
地址:〒106-0032 東京都,港區六本木1-9-9 106-0032,六本木ファースト大樓內
電話號碼:03-5860-7565 / 0120-700-779
關於本公司所持有的需公開的個人信息或第三方提供記錄,對於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的有關使用目的的通知、公開、內容的更正、追加或刪除(※)、使用的停止、消除以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的請求(以下簡稱「公開等請求」),我們將在下文所述的「個人資訊諮詢處」進行處理。
※關於刪除,本公司會根據安全性、防止不正行為及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保留個人數據(例如:根據《犯罪收益轉移防止法》保留7年,根據《防止手機濫用法》保留3年等)。在此期間,我們也會採取可能的範圍內進行掩蓋等措施,以確保安全管理。
個人信息投訴與諮詢服務台(末尾列出)
如果您希望通過電子程序進行公開個人情報請求,請您提出相關申請。我們原則上根據您的要求進行處理。
請通過郵寄或快遞將以下內容發送至我們的「個人信息投訴與諮詢服務台」。 敝公司將及時進行處理。 通過郵件或快遞以外的方式(例如親自來訪、電子郵件、傳真等)提出的請求將不被接受。
對於「使用目的通知」或「公開信息」,每次請求將收取 1,000 日元的手續費。 請隨上述文件附上1,000 日元的郵政匯票。
如果未附上手續費,我們將通知您,但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付款,該請求將被取消,您提交的文件原則上不會被退回。
<個人信息投訴及諮詢窗口>
博朗思特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資訊諮詢處:
130-0015 東京都墨田區橫網2-6-2
電子郵箱:privacy@brastel.co.jp(營業時間10:00-17:00*)
* 周末,節假日或新年和黃金周假期期間收到的咨詢將在下一個工作日處理。
為確保正確處理個人數據,本公司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準則。 此外,我們遵守以下與我們的服務相關的準則:
關於通信保密的電信事業法和《電信事業中個人信息保護指南》。
《金融個人信息保護指引》。
《金融安全管理措施實用指南》。
我們制定了處理個人數據各個階段的規定,包括獲取,使用,存儲,提供,刪除和處置。 本規定規定了處理辦法,負責人及其職責。
我們指定了個人數據處理負責人,明確了員工處理個人數據的範圍,並建立了報告和溝通制度,以便在發現任何違反法律或處理規定的事實或跡象時通知負責人。 我們還定期進行自查以及其他部門或外部機構的審核,以審查個人數據的處理情況。
我們定期向員工提供有關處理個人數據的預防措施的培訓。 我們還與員工簽署了有關個人數據的保密協議。
在處理個人數據的過程,我們對員工的出入及其攜帶的設備進行管理,並採取措施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查看個人數據。 我們採取措施防止處理個人數據的設備、電子媒體及文件等被盜或丟失。 此外,當在公司內部攜帶此類設備或媒體時,我們確保個人數據不會輕易洩露。
我們實施了訪問控制,以限制負責人員處理的個人數據數據庫的範圍。 我們還使用保護處理個人數據的信息系統免受未經授權的訪問或來自外部來源的惡意軟件的侵害。
我們將保護客戶提供的個人信息視為首要任務,並僅向經過嚴格篩選且可信賴的委託方提供服務所必需的個人信息。這些委託方無論國內外都必須簽署合同,承諾採取與我公司同等甚至更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我們也定期檢查其處理情況。此外,包括我們的匯款服務,目前可以提供個人數據的國外及其制度如下:
馬來西亞
美国
越南
泰國
英國
新加坡
有關國外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和措施的信息,請參閱個人信息保護委員會發布的以下頁面或以下信息:
https://www.ppc.go.jp/personalinfo/legal/kaiseihogohou/#gaikoku
對於斯里蘭卡
我們並未將客戶的個人信息提供給雲服務。
重要注意事項
・因郵寄或快遞方式發送的文件因意外而丟失或無法送達,本公司概不負責。
・請務必填寫所有必要事項。如果文件不完整,我們可能會退回。
・如果屬於個人信息保護法的例外情況,我們可能無法處理公開信息等要求。
・根據內容,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根據公開信息內容等要求收集的個人信息,僅在應對要求所需的範圍內進行處理。 提交的文件 將由我公司適當處理。
・因「更正等」或「暫停使用等」等原因,可能導致無法繼續使用相關服務。請事先理解。
注意: 「保留的個人數據」是指經過系統構造,易於使用電子計算機檢索的個人信息,或者按照一定規則組織和分類的信息集合,通過添加索引、符號、 包括本公司有權處理個人提出的披露、更正、添加、刪除、停止使用、刪除以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的請求的個人信息。
詳情請諮詢「個人信息投訴及諮詢窗口」。
「向敝公司提供個人信息是自願的。但是,如果所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可能會導致您無法使用本公司的服務(包括聯絡客服諮詢等)。」